112學年度台灣人文創新學士學位學程實習申請公告

一、    有意願申請學程媒合實習單位之同學,請上網填寫「實習意願調查表單」https://forms.gle/RoKo9TZafmd1147L8
二、    實習單位細目請參閱公告附檔「中興大學台灣人文創新學士學位學程合作實習單位一覽」。(請點選)
三、    申請時間:2024年4月22日(一)至5月5(日)。
四、    申請對象:本學程大三學生為主,若有剩餘名額將優先開放給大二學生。
五、    注意事項:
(一)    本學程訂有「國立中興大學台灣人文創新學士學位學程學生校外實習實施辦法」,請至本學程網頁詳閱https://creativity.nchu.edu.tw/student_rule.php
(二)    本次實習原則以暑假期間(2024年7月1日~2024年9月8日)進行,依實習單位不同而進行「72小時」到「2個月」的實習。少數實習單位開放於113學年第1學期期間(2024年9月9日~2024年12月31日)進行,實際實習時間,將由實習單位與實習學生進行協商。
(三)    申請實習學生請於提出申請同時,提供個人簡歷(含近照、基本資料、聯絡方式、學歷、個人特質、專長、工作經歷、軟體或其他技能、代表作或其他特殊表現之證明),並mail到學程信箱(creativity@dragon.nchu.edu.tw)
(四)    實習單位均無提供薪資,食宿與交通亦需由學生自理。
(五)    視實習單位之需求,申請實習學生需提供簡歷或其他相關之文件。
(六)    完成實習者,將可選修113-1學期開設之「專業實習」課程,繳交「實習心得與感想」(2000-3000字),並通過實習單位與授課老師之考核,方能認證兩學分。
六、    實習申請結果公告:最晚於2024年5月31日公告於學程網站。
七、    若學生自行尋找實習單位,亦可選修「專業實習」課程並認證學分。自洽實習單位者,請於2024年5月31日前繳交以下文件,以利提送本學程校外實習委員會審核:
(一)    學生自洽校外實習單位申請表暨實習單位同意書
(二)    實習合約書(正本一式二份,可至學程網站下載)
(三)    實習單位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一份)
八、    其他本公告未盡之事宜,可聯繫學程辦公室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