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台灣人文創新學士學位學程

徵才公告


一、資格

1.具有教育部頒發之助理教授以上證書,或於聘任前獲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各大學博士學位者男性須役畢)。

2.具科技創新技術之能力,並有人文應用之實作經驗和具體成果,例如:數位人文、數位策展、音像媒體與相關設計產業等。

二、擬起聘時間民國11081日起。
三、擬聘名額專任助理教授()以上1
四、需繳交應徵資料(下列1~7項請單面列印勿裝訂逐頁於每份紙本文件右下角空白處簽全名或押章)

1.表1新聘教師送校教評會審查應繳證件清單(正本) (請逐項勾選確認)

2.表2-1新聘教師申請書(正本)

擬授課科目」:請依據「課程規畫表」中所列課程填寫每學期各五門,共一學年(授課科目不能重複)。且其中至少兩門科目須為下表「影像製作或數位」所列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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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三門科目之教學大綱電子檔,且其中至少兩門科目須為下表所列之課程,可與擬授課科目」所列科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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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教學大綱下載網址:http://oaa.nchu.edu.tw/zh-tw/course-form/download-list.86

3.表3-1 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正本) (表內所列著作須經審核且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規定)

        (1) 代表著作:期限為五年內(民國10581日以後),代表著作若為博士論文則不受年限限制。
       (2) 參考著作:不限年限。

4.教師證書(影本)一份(如無,得免附)

5.大學及研究所學歷證件(影本)各一份。

如係外國學歷(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1)請加附委由翻譯社翻譯之中文譯本並加蓋翻譯社公司章,(2)並須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館認證證明。(未附認證證明者,雖經校教評會先行審查完成,惟仍需於三個月內補提認證證明,才能報部送審。如具有擬聘等級之合格教師證書者免附駐外使館認證證明) 

6.經歷證件(影本)一份。(服務證明等,如係外國經歷請加附委由翻譯社翻譯之中文譯本並加蓋翻譯社公司章)。

       ★凡列於表2-1新聘教師申請書內之學經歷,皆須附證明文件。

7.身分證或護照(影本)一份。

8.著作(含代表著作、參考著作)紙本一式六(申請人所送著作須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規定(詳見本校人事室網頁/人事法規/教研人員/聘任升等改聘,網址:http://person.nchu.edu.tw/regulations.php))

A.如為具有審查制度之出版,請附設置五人以上組成編輯委員會證明及匿名審查證明
B.代表著作若為合著者,必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若為通訊作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若為數人合著者,應以書面說明本人參與部分,並檢附由合著者簽章之「合著人證明」。


五、上列1~8項表格如附件(各項申請資料務必以電腦繕打):
1新聘教師應繳證件清單
2-1新聘教師申請書
2-2新聘教師申請書填表說明
3-1教師代表著作(成果或教材)及參考著作(成果或教材)目錄一覽表
3-2教師代表著作(成果或教材)及參考著作(成果或教材)目錄一覽表範例
教學大綱
國立中興大學教師資格審查代表作合著人(共同發明人)證明

六、注意事項:

1.請務必依填表說明規定填寫,並於寄出前仔細核對應檢附之資料及證明。

2.相關表格及填表說明亦可於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 http://person.nchu.edu.tw/download.php

國立中興大學台灣人文創新學士學位學程網站:  https://creativity.nchu.edu.tw/

3.初審合格者,將另行通知安排面試,未通過初審者,恕不通知。

4.所寄應徵資料請自留底稿,著作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否則不予退件。 

5.意者請將相關紙本資料於110年1月18()郵寄送達(郵戳為憑)相關電子檔案(四、需繳交應徵資料第1、2、3項word檔)寄送至本學程電子信箱(並請於信件中敘明:聯絡電話、手機、通訊地址),逾期恕不受理。

收件人:國立中興大學台灣人文創新學士學位學程辦公室 
  址:臺中市402南區興大路145
【封面務請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文學士學程教師」字樣。】


聯絡電話:04-22840930 (分機315)22840313 (分機315) 王小姐
► e-mail: creativity@dragon.nchu.edu.tw